[工作动态]
我县认真部署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
2007-05-08
    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493号)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为了更好地学习、宣传和贯彻《条例》,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专门下发了关于学习贯彻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》的通知(密安办字[2007]10号),要求全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,统一思想,充分认识《条例》颁布的重大意义;统筹安排,制定计划,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《条例》的各项内容和精神实质,提高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能力。同时,要以学习贯彻《条例》为契机,结合工作实际,调整思路,制定措施,更好地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,切实做好事故防范、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,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,全力推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;同时,要精心组织,周密部署,把宣传贯彻《条例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、抓实。要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和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,确保宣传工作深入、广泛,积极营造学习贯彻《条例》的浓厚氛围,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。